104 公审(2 / 3)
可避免,如果有人犯了这方面的错误,在罗克这里还是可以通融的。
“已经处理过很多次了,我们几个是觉得,这都是小事,没有必要事事汇报,所以——”巴克也是无奈,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,华人中肯定也有渣滓,洛克金矿中的很多工人都已经购买了农场,又有很多人加入了保安队,现在普通矿工大概还剩下三千多人,出几个害群之马很正常。
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华人没有接受过系统教育,华人中出现败类的比例更高,纵观这一时期全世界所有文学作品中对华人的描述,都充满了和鲁迅杂文中一样的情节,那并不全是污蔑和丑化。
约翰内斯堡的情况比较特殊,罗克知道这一时期的华人是什么样子,所以罗克就放弃教育华人这个过程,而是直接告诉华人什么能做,什么不能做,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规范华人的行为。
效果其实还是挺不错的,华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是服从管理,一旦华人意识到遵守规矩的好处,那么很多华人就会主动维持规则,任何试图破坏规则的人,都会受到华人的一致针对。
说白了,这种情况还是“穷”闹得,老祖宗说“仓禀实而知礼节”,这话一点也没错,肚子都填不饱的时候,谁都不可能拥有多高的道德修养,修养的“修”,很形象的说明了“修养”是怎么来的,肚子都填不饱,根本就没有“修”的心情,同样也没有“养”的资格。
同样都是这一时期的华人,在文学作品里麻木、懒散、贪婪、甚至不知羞耻。
但是在约翰内斯堡,生活逐渐稳定下来的华人受到白人的交口称赞,生活有了希望的华人会主动维护华人的声誉,洛克金矿里的矿工算是不思进取的一群人,他们中稍微有点眼光的工人都已经购买了农场,成为新一代的农场主,继续留在洛克金矿里的那些人,问题就格外严重。
“好吧,从现在开始,巴克你的主要工作是在紫葳镇,霍利你的主要工作是在农业协会,刘易斯你还负责金矿保安,那些解除劳动合同的华工,要以最快的速度遣返回清国。”罗克支持艾达对洛克金矿的清理工作,至于去欧洲学习就不用了,巴克本身就是大学毕业,霍利和刘易斯会说英语不会写,去了也是白瞎,还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学成归来。
罗克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华裔身上,如果可以的话,罗克希望德兰士瓦所有的第二代华裔,都能接受系统的现代教育,教育的重要性不需要强调,塞西尔·罗得斯在金伯利挣到第一桶金之后,在之后的8年里,塞西尔·罗得斯除了从事经济投机活动外,还用近一半的时间回英国到牛津大学学习经济和哲学,这才有了未来的南非公司。
——
艾达的工作确实是雷厉风行,在得到罗克同意后,艾达马上带着新的管理团队接手了洛克金矿。
接手过程没有任何波澜,被解除合同的矿工们似乎还没有意识到已经失去了这份工作,就被警察和保安直接送往约翰内斯堡火车站。
他们会乘坐火车先去德班,然后从德班乘坐轮船回清国。
现在的清国正处于水深火热中,他们现在回清国,下场很难预料,毕竟在清国,他们也是为洋鬼子工作过的人。
罗克不管这些倒霉蛋,艾伯特·辛普森的伤情已经基本上稳定住,痊愈是不可能的,就算痊愈,艾伯特·辛普森那张脸也没法见人,罗克不想在艾伯特·辛普森身上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,所以罗克和奥斯汀·彭斯联系,要在布隆方丹对艾伯特·辛普森进行公审。
为什么是布隆方丹?
因为罗克要给奥兰治的布尔人一个深刻的教训,让他们知道在德兰士瓦境内违法乱纪的下场。
只审判艾伯特·辛普森一个人,大概是无法给布尔人留下深刻教训的,所以罗克和奥斯汀·彭斯联系,要多抓捕一些罪犯,到时候一块公审,这样才能形成规模,也有足够的案例让布尔人接受教训,要不然审讯完毕就一个死刑,估计布尔人是不怕的。
“咱们约翰内斯堡的犯人也要送到奥兰治去审判?”乔·罗素不大理解罗克为什么要这么大张旗鼓。
“当然,如果审判地是在约翰内斯堡,那还能起到什么作用?我们就是要让布尔人知道,触犯法律之后的后果,让他们不敢触碰法律这个底线。”罗克杀气腾腾,既然是要杀鸡骇猴,那说不得要多杀几个才行。
“那么我们要不要通知大法官阁下?”乔·罗素已经知道了罗克确定的审判原则:从严、从重、从速,总之要杀掉一批人,才能起到警告作用。
“那肯定,要不然怎么体现法律的威严!”罗克不越权,阿德说的没错,罗克只是警察,就只做警察应该做的事。
英国确定君主立宪后,就形成了行政权归内阁,立法权归上、下议院,司法权归法院的三权分立制度,内阁和议院、法院互相制衡,共同管理英国。
德兰士瓦作为英国的殖民地,使用的还是英国三权分立那一套。
只不过在德兰士瓦,现在一切还没有进入正轨,总督府和法院现在都已经成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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