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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二十三章 第1发炮弹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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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首歌,宇天选择的是他前世一名天才音乐人贾斯丁比伯的成名曲《baby》,虽然贾斯丁比伯这个人的品格方面有所欠缺,但是他的音乐才华却是被众人所公认的,而这首《baby》则是陪伴着他唱到了全世界!

这首歌的主要受众群体就是青年人,而青年人则是网络世界的主力大军。

在前世,《baby》这首歌可谓是火遍了全球,而她的作者贾斯丁比伯更凭借这首歌登上了流行小天王的宝座。

《baby》这首歌音乐风格多变,其中夹杂着,-,欧陆舞曲,r&b,嘻哈音乐以及嘟喔普。

当然了,这首歌除了宇天这一名主唱以外,还得要有一名说唱嘉宾。

而这名说唱嘉宾宇天选择了有着说唱小子之称的鲁达。

录音大厅内,此时宇天正在与鲁达在进行最后的交流。

第一轮的试唱马上就要开始了。

“宇天先生,对于你的才华,我真的很震惊,我有一种预感,这首歌一定会火爆全球的!”最后,鲁达这样对宇天说道。

“那你也会成为世界上的知名歌手!”宇天是这样回答鲁达的。

“两位,你们准备好了吗?”录音师对宇天和鲁达说道。

宇天与鲁达相视一眼,随后两个人同时点了点头。

就这样,录歌开始了。

三遍,仅仅是三遍,《baby》就录製完毕了!

这个速度不愧为不快,甚至录音师都直吼,说他遇到了超级天才!

录歌不比其他。有时候为了完美录製一首歌,甚至要一连录几天!

要知道,类似于对于宇天之前的说辞还是抱着嘲笑的态度的,原因很简单,他竟然说要一上午将这首歌录製完毕!

这在专业的录音师看来完全就是在搞笑,一上午就录製完一首歌。就算是一些超级歌手都做不到,更不要说他这个主业是演艺的明星了。

但是,宇天最后还是教会了录音师什么叫做天才。

“宇天先生,和你合作真是太愉快了,希望我们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合作!”在最后,录音室这样对宇天说道。

汤姆斯无聊的浏览着音乐网站,他此时正在发觉一些好听的音乐歌曲。

“恩,这个名字好奇怪。”突然,一个人名进入到汤姆斯的眼中。

这个人名并不是英语。因为英语没有这两个单词,不过,汤姆斯最后还是认出了这个人名。

“宇天!”汤姆斯拚道。

“我的天,这竟然是那个狂妄小子的歌曲,看样子是新歌,应该是在上午发布出来的。”汤姆斯十分惊讶的说道。

对于宇天的三连霸计划,只要是个美利坚人就知道。

对于宇天,不知道有多少美利坚人说他不知天高地厚。应该华夏人就想称霸整个美利坚音乐界,这无异于是痴人说梦!

“哼。那就让我来听听,你这个狂妄小子是不是只会吹牛皮!”汤姆斯说道。

对于宇天,汤姆斯是厌恶多余喜欢的,因此,他才会成宇天为狂妄小子。

“《baby》,这个名字还不错!”看着歌名。汤姆斯说道。

随后,他就点击了播放键。

“,,。”一点开播放键,这道歌词就传了出来。

“,。

,。”

没有任何前奏。直接就开唱。

“这首歌,有点儿意思。”尽管只是唱了几句,但是这首歌已然对汤姆斯有吸引力了。

不过,随着歌词的深入,汤姆斯脸上的惊喜也越来越多,到最后,他甚至整个人都沉迷进去了。

“太好听了!”当到说唱乐的时候,汤姆斯霍的一下,整个人都站起来了。

汤姆斯是一个典型的说唱乐爱好者,对于说唱乐,他真的很喜欢。

“怎么这就完了,我还没听够呢?”仅仅是三分半钟的时间,这首歌就播放完毕了。

“该死,怎么没有v,难道那个白痴不知道v对一首歌很重要吗?”当詹姆斯翻遍了整个网页都没有发现这首歌的v时,他忍不住爆出了一记粗口。

但是,藏这里也可以看出,他是真的喜欢上了这首《baby》!

否则他就不会喊出v对一首歌很重要的口号出来。

“不行,这么好听的歌不能就让他泯然众人矣,她应该享受到应有的待遇!”汤姆斯的脸上闪过了一丝的坚定,随后他就开始了行动。

“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,我在潘多拉上面发现了一首超级好听的歌曲,这首歌的演唱者是华夏宇,说真的,这首歌真的很好听,强烈推荐这首歌!”汤姆斯很快就在自己的脸书上发表了这个这条消息。

而与汤姆斯做出同样选择的美利坚人并不在少数,虽然大家很想看到宇天被打击的模样,但他们更是一名音乐欣赏者,好听就是好听,不好听就是不好听!

既然人家能创作出这样的歌曲出来,那就说明人家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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