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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六十二章 归乡之返开天之去(10 / 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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脸姑娘才会点点头,所以刘羡阳就奇了怪了,这个好脾气好到了一个境界的赊月姑娘,对那马苦玄都不怎么记仇,为啥对陈平安那么苦大仇深的,感觉差点就要扎草人了。

其实龙泉剑宗的祖师堂都已经搬走了,但刘羡阳还是愿意在这边躲清静。

这些年,小镇和西边大山变化挺大的,除了自家宗门北迁了,杨家铺子后院也没人了。

于是陈平安那小子,就成了龙州地界最大的地主,山头大半归他,山下大半归了那董水井,只可惜董水井辛苦赚钱,到最后竟然还是没能抱得美人归,得知某个消息后,与赶回家乡的林守一,俩失魂落魄的可怜虫,狠狠喝了一顿酒,先是相互骂,然后一起骂北俱芦洲的某个读书人,好像是花翎王朝姓韩的,不知道怎么的就成了李柳的夫君,然后林守一和董水井再相互对骂,连酒杯都摔了,因为当时刘羡阳就坐在酒桌上蹭酒喝,等到李柳跟她爹娘再加上夫君,一家四口从北俱芦洲返回家乡小镇,董水井和林守一反而屁都不敢放一个了,早先在酒桌上说得好好的,一个比一个英雄好汉,一个扬言要用钱活活砸死那个姓韩的王八蛋,一个口口声声说只要见着了那个姓韩,按在地上往死里踩,亏得刘羡阳好心好意,与那个姓韩的一番称兄道弟过后,就立即给董水井和林守一各自飞剑传信一封,结果他娘的连个回信都没有。

所以第二封信就懒得寄了,因为刘羡阳其实一眼就看出来了,那个大病一场的李柳,好像是在断绝红尘,偿还某种山上的债。只是那个读书人,也丝毫不介意这些,好像有个道侣名分,就心满意足了。痴情种啊,真是同道中人啊,所以一来二去的,刘羡阳就跟那位北俱芦洲一等一的世族子弟,当了朋友,于是读书人就又知道了有两个名叫董水井和林守一的家伙,随时随地都会套他的麻袋,在小镇这边,人生地不熟的,每天都战战兢兢,不太敢出门,偶尔壮起胆子来找刘羡阳,说这种不可强求的随缘事情,真心怨不得他啊。怨是真怨不得,理是这么个理儿,只是你韩澄江明明是个文弱书生,说这话的时候,嘴巴别咧那么大啊。于是刘羡阳觉得这种事情还是三个当事人,坐在一张桌上说开了比较好,换了措辞,寄出去第二封信,与那俩伤心人说了,韩澄江打算跟你们打破天窗说亮话,要在酒桌上碰个头,再加上他刘羡阳这个只劝酒不劝架的和事佬,刚好四个凑一桌。

可惜董水井只是绕路来了铺子这边,喝了半天的闷酒,最后摇摇晃晃离开,只说不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。

林守一后来也偷偷来了,坐在竹椅上,闷不做声,磕了半天的瓜子,最后与刘羡阳问了几句关于那个韩澄江的事情,也一样没敢去小镇最西边的那座宅子,只说他没脸揍一个下五境练气士。

化名余倩月的圆脸姑娘,虽说两次都坐得远远的,可她其实一直竖起耳朵听,她觉得那个韩澄江挺不错啊,修为境界什么的,跟女子喜不喜欢一个人,关系又不大,不过她也觉得董水井和林守一确实又挺可惜的,只是既然那么早就喜欢李柳了,早就该说了的,喜欢谁挑明了,哪怕对方不答应,好歹自己说了,还会继续喜欢对方,万一对方答应,不就相互喜欢了嘛,怎么看都不亏。她越想越觉得自己有道理,只可惜自己对那男女情爱没啥兴趣,可惜了这么个好道理。

今天她坐在一头的竹椅上,吃着些从压岁铺子打折买来的糕点,头也不转,含糊不清道:“刘羡阳,要是那个家伙回了家,你真能跟他好好讲道理?他也会听你的?”

刘羡阳刚刚睁开眼睛,笑道:“余倩月,跟你说几遍才肯信啊,天底下,除了宁姚,就只有我能让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,真不吹牛。”

赊月叹了口气,得嘞,你们这些读书人的话,果真还是信不得。

要说打不还手,赊月勉强信这刘羡阳几分,可骂不还口?就你刘羡阳,就那陈平安?

刘羡阳问道:“你既然这么怕他,怎么还留在这边?”

赊月当然有自己的道理,缓缓道:“书上不都说,天底下最危险的地方,就是最安全的地方。”

刘羡阳无奈道:“你还真信啊?”

赊月呵呵一笑,不再说话。你也真信啊。这么傻憨傻憨,还能让那家伙骂不还口?你刘羡阳怎么不骗鬼去。

刘羡阳靠着椅背,抬头望向天幕。

那本祖传剑经,开篇有那“百年三万六千场,拟挈乾坤入睡乡”的说法,一开始没当真,后来刘羡阳才发现,很货真价实,百年之内,只要修行之人,足够勤勉,是真能在梦中远游那三万六千次古战场的,置身其中,刘羡阳的心神随同梦境,越走越远,就像沿着那条光阴长河一直走到源头,刘羡阳前些年,之所以与阮秀有那场问答,就在于刘羡阳认出了她,以及李柳,还有杨老头,以及其他无数的远古神灵,一尊尊相继陨落在战场上,但有那么十数位,不但始终屹立不倒,甚至绝大多数,好像都能够察觉到刘羡阳的存在,只是都没有太在意,或者是在战场上无法在意。

期间有那浩浩荡荡遮天蔽日的蛟龙,身躯庞大,游走在璀璨星河当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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