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 且持此镜受吾之命(2 / 4)
威风,得到小公主的青睐……实在不行,能被天蛛娘娘青睐也可以。
年龄不是问题,爱能跨越世俗。
总之不想努力,但又能一飞冲天!
可现实却是他接了任务也不敢去尝试,更不敢让其他小妖知道他也接了这样的任务,那些揶揄嘲弄鄙夷,有时候是和着血的……他的药篓背到身上,所有的家当都在腰包里,进了山仍只是奔着草药去。
毒虫是不可能抓毒虫的。稍微厉害一点的毒虫,他碰到了就是个死,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。
虽然他偶尔也会有不切实际的幻想,但是在具体而微的生活中,他仍是努力且踏实地过好每一天。
接的那个采集毒虫的任务,只是他的一缕痴想。
他带在身边,但并不真的指望它实现。
他相信自己努力采药,努力积累,一步步往前走,总有一天也能走到很优秀的层次的——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妖兵,端个铁饭碗,每月按时吃饷,并不是奢望而已!
摩云城小公主的吸引力自是不必多说,进山的赏金小队是络绎不绝。赶集都没这么热闹。
柴阿四孤身一妖,倒也不觉得孤独。
进山的妖族多了,那些深山老林里的危险,也就少了。这对实力不济的他来说,自然是好事。
旁的妖怪都冲着稀有的毒虫去,也没谁跟他抢些不值钱的草药。
在那些妖怪狂风过境后,他只需从容不迫地去捡药即可,根本不操心有什么恶兽。
他的药篓里,草药现在已经堆了大半篓,收获颇丰。
天就快黑了,再寻摸一阵,他就准备离开。他毕竟不具备在十万大山里独自过夜的勇气,而山脚下是有赏金猎手聚集的营地的。
虽然他这样的采药小妖并不被认可,凑过去也难免被冷嘲热讽几句,但骂几句又不少块肉,哪怕推搡几下呢也不痛不痒。他真个在营地里找个地方睡下来,也没谁会赶他。
“脸皮厚很重要!在那些个死亡的寒冬里,妖族都是要靠厚皮取暖的!”
这是爷爷还活着的时候,反复教给他的话。
爷爷后来死了,因为狗脾气犯了,不肯给一辆马车让路,被当场撞死在大街上。
享年不知道多少岁。
呜呼!
只有草席一卷,山里随便挖了个坑,埋进去了事。
他柴阿四也是读过书的。
所谓前车之鉴,后车之师。
意思是前面的妖怪被车子撞死了,后面的妖怪就要记得躲远点。
他记性好,脸皮厚,生活教会他的,他都铭刻在心。
不过今天情况有些不对。
这片区域是有很多赏金小队的活动的,他尤其记得,摩云城有名的豪门大少、修行天才犬熙载,为搏小公主欢心,也带队在这附近寻觅毒虫。
为什么印象这么深刻呢?因为作为“闲杂妖等”,他被不耐烦地驱赶过。
但是现在这里安静得过分。连风都是沉默的,不与黄叶应和。
妖都去哪里了?
嘎吱!
脚下不小心踩断了一根枯枝,柴阿四悚然一惊。
紧张兮兮地左看右看,反复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后,才松了一口气。
深山老林多险恶,十万大山尤甚之。
他每次进山采药都是谨小慎微,生怕闹出什么动静,且都是在外围捡些边边角角。这一次也是因为进山的队伍很多,他才敢深入一些。
现在这个地方这么安静,着实让他有些心惊胆战。
不能等到天黑了,再找半个时辰就回去……
他心里如是决定着,警惕地左右看了看,才继续往前走。
但又猛地顿足!
因为他赫然看到,在前面不远的地方,躺着两个妖族的尸体。
瞧那穿戴都煞是不凡,一看就是大家族出身。
柴阿四抬脚就想转身逃跑,但忽然心中腾起一念,又定在了那里。
古话说得好,杀妖放火金腰带,为什么呢?
因为杀妖之后,是越货!
这两个死掉的妖族,少说也有个妖兵层次的实力。且不说他们是为什么而死,十万大山里危险重重,怎么死都有可能……但他们的尸体如此完好,会不会有点什么好东西在身上?
老林愈静,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。
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!
柴阿四咽了咽口水,再次前后左右观察了一圈,而后小心翼翼地靠近这两具尸体。
认真嗅了嗅,没有嗅到什么毒味。通过初步观察,两具尸体的伤口都在眉心,死得很突然、很干脆,没什么痛苦。拿一根树枝戳了戳,从衣物的特殊印记来看,果然是犬熙载带进山里来的下属。
犬熙载呢?
那种大少爷,肯定早就走了吧。死个把护卫算什么事?
柴阿四没有多想,也谈不上对这个世道有什么抨击。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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