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(1 / 2)
洞房
二月二十八, 大吉,宜婚嫁。
正值初春,草木葳蕤。
燕王府往日古朴素净, 如今大变模样。
这日一早,燕王府邸四下张灯结彩, 红毡铺地, 琉璃碧瓦,朱红窗棂, 喜烛高照。
要说这主子爷大婚,最高兴的莫过于长汲了。
长汲辛辛苦苦伺候主子爷这么些年, 眼看旁人家同龄的儿郎早就不知做了几回爹了, 就他家主子,前些年成日四处征战, 如今好不容易平稳了些, 也是半点不沾女色。
以往他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底, 好在如今姑娘与王爷这对好事多磨,总算是磨成了。
长汲四更天便忙不迭的起来,唤府上奴婢去整理起喜房。
这喜房自然讲究,如他这般不全之人,长汲并不敢踏入一步, 可也耐不住他心中真心实意的欢喜。
燕王府四更天里便闹腾的厉害, 婢女们早早起来布置,常府中也好不到哪儿去。
前院有常府的几个亲朋好友来给珑月添妆。
珑月五更天便被折腾起身。
锦思拂冬二人将早就准备好的红绢内衫, 繁复婚服为她穿上。
另请来了上京数得上名头的全福嬷嬷为新娘绞面。
珑月还没从困意中醒来, 不过当嬷嬷手下不留情面的为她绞面之时, 珑月便被疼醒了。
粉嫩的一张小脸, 原本像是一颗将熟未熟毛茸茸的桃儿, 如今开了脸,像是一颗被剥了壳的鸡蛋。
面容莹白如玉,明眸乌黑漆亮,双眉似屋外初春升腾起的点点雾色,朦胧美好。
外室女眷等了许久,一个个翘首以盼,终是盼到新嫁娘。
只见今日的新娘子一身繁复婚服,襳褵长帯,薄妆桃脸,高髻束以金冠,冠首缀以东珠。琳琅翠石遮掩面容,珍珠腰带勾勒出她玲珑精妙的身姿。
最先珑月十分有精神,认真听着各位她都不认识的女眷嬷嬷们的口头教导,而后又是一群女性长辈的贺词,足足折腾到了下半晌,便是石头做的人也没了精气神。
好在很快便有宾客来喊,那女宾语气尖锐,含笑揶揄却也不叫人生厌,“燕王殿下亲自来迎亲了。”
珑月顿时精神了,她的手心生出了细汗,心脏抽动起来,仿佛自己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。
这一刻,一直糊涂着的姑娘恍然起来,原来她不是回王府去与阿兄一同生活。
她是要嫁给郎君了——
只不过,这个郎君从小到大她总时常见着,阿兄阿兄的唤着罢了——
门前的常祯早已等候多时,他今日为讨喜庆,也换上了一身十分喜庆的朱红绣祥云纹方圆领大袍衫。
常祯宽广的后背,将珑月稳稳背上,脚步沉稳朝着外院踏去。
珑月从小被许多人背着长大,奉清,赤松,长汲,郗珣
说来,她与一群没有血缘的兄长们度过了最无忧无虑的童年,可常祯这位真正与她血脉相连,同父同母,本该再亲近不过的阿兄,却总是阴差阳错造化弄人。
也许有些事情有些人,许是缘分少了些吧。
若是没有阿兄,珑月觉得自己或许会陪在李氏、常祯身边一辈子也说不定。
可谁让她有一个更好的归宿呢。
珑月对此并不会强求,更不会悲春伤秋,总是沉溺过往又没法子改变。
强求不来的东西,她向来都是一念即过。
血缘是世间最奇妙的存在。常祯背着珑月,对于这个陌生了许多年才认识不久的兄长,她在他背上并没有半分陌生感。
一切都仿佛格外的熟悉,自然而然。
她自然而然倚靠上了常祯宽广的后背,她自然而然的将自己的下巴搭去常祯阿兄的肩头上靠着。
珑月不禁软声叹道:“说来,我还是头一回叫阿兄背呢。”
常祯一怔,旋即失笑:“你是不记得了,你小时候最喜欢叫我背着你逛街了。”
十三年前的常祯,还是个身材瘦弱的少年。
他那时在城阳一所书院读书,并不能每日往返常府,时常几日才能回府一趟。
他时常担忧,担忧自己几日不回去,妹妹就不认识自己了。
是以他一下学,连书院的衣裳都来不及换下,一身素色牙白的衣袍,就要急匆匆骑着马往府里赶回去,去母亲院子里陪着妹妹玩儿。
连母亲都常常笑话他,以往从没见他这般的孝顺。
菡萏话说虽慢,认人却是不差,总是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。
话都说不清的奶乎乎的小团子已经会扯着他的衣袖了,嘴里含糊嚷嚷“阿兄、阿兄。”
后来,菡萏开始展现顽皮的一面,成日嚷嚷:“要阿兄背,要骑大马。”
常祯对她幼年时期的记忆也到此为止了。
四周喜庆的颜色刺的常祯眼眶发酸,他与来迎亲的那人双眸对上。
那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