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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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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老爷子看起来喜欢极了那盒普洱,还拉着她讲了很久的茶经,态度亲和得不得了,完全不是她想象中的模样。

其实她不知道,谢老爷子早就找人调查过她了。当然他侧重的不是家世,而是人品和能力,余瑾显然都是极为优秀的。

而且她好像还有些不得了的能力,经过她手制作出来的祛疤油,效果奇佳,再严重的疤痕,六七天就能治好。

这消息若是传出去,还不知会引起多大的轰动。

但显然,这时的余瑾是承受不住这样的曝光的,所以他出手了。除开尽全力的封锁消息外,还明里暗里向那些已知情的人员透露,余瑾是有靠山的,而且这个靠山还是京城谢家。

如果有人胆敢动她,那便是与谢家为敌,单这一点就吓退了绝大多数人。也因此,那一年多里,余瑾在学校的日子才会过得那么消停。

京市

接连喝完两泡茶,正好欢姐来叫三人吃饭。谢老爷子当先站起身,大手一挥,“走,小瑾,咱们吃饭去!”

余瑾乖巧地应了一声,和谢明煜一起跟在老爷子的身后朝饭厅走。

这顿午餐,吃的是宾主尽欢,以至于当饭后余瑾提出告辞时,神色中添了些不舍。无论前世,还是今生,她似乎都没什么长辈缘,爷奶不慈,父母又只知压榨她,因此这会儿碰到谢老爷子这么一个慈祥、和蔼的老人,她难免会生出些孺慕之情来。

而谢老爷子对余瑾的印象也好极了,虽然从调查中早已知晓对方的人品如何,但那和现实相处又是不同的。她自信、低调、谦虚、纯良,比他那个大了两岁,却还不如人家懂事的小孙子可强多了。

不如人家懂事的谢明煜和余瑾离开谢家后,一起坐车去了火车站。来前他们已经和老爷子商量好了,就买五天后的软卧车票,这五天的时间刚好用来给他们各自处理未尽事宜。

之后两人打道回府,虽然余瑾一直说不用送,但谢明煜还是坚持先送了她回去,这才离开。

接下来的几天,余瑾基本都在忙碌中度过。

拜访谢家1

因为余瑾来的这天是周末,所以谢家大房的除了还在部队不能出来的谢建军,其他人都回了老宅。他们在听说明煜谈了对象之后,都对余瑾好奇得不得了,一个个追着谢明煜问余瑾的事。

可谢明煜哪是这么好说话的?任由他们怎么逼问就是一句话都不愿意说,实在受不了就跑出去找余瑾,来个眼不见心不烦。

偏偏他们一个个又不敢去问老爷子,这就使得他们对余瑾更好奇了。

当然在他们之中,最好奇的当属白晓梅。作为谢明煜的亲妈,她对这个儿子还是很了解的。虽然明煜在外人面前总是一副冷冰冰不爱说话的样子,但其实他才是谢家最单纯,也最好相处的人。

像他这样的性子,其实是不适合做生意的,所以当初谢建军有想过要把他送到部队去。可谢明煜自己不愿意,他对做生意和当兵都没什么兴趣,反而对拆装东西特别感兴趣。

从他很小的时候,他就开始表现出在这方面的天赋来。一样东西只要他拆上一遍,就绝对能原样装回去。像家里的遥控器、电饭锅、自行车,甚至电视机等,都被他拆过,以至于家里的佣人一看到他就赶紧将电饭锅这些东西锁好藏好,生怕他一个兴起,再给拆了,那她们就没东西做饭了。

还好,家里人对他这一爱好都挺支持的,因此在得知他报考了计算机学院之后,也没觉得多奇怪。说不定什么时候,他就能折腾出一台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电脑来呢?

反正他们家不缺钱,也不需要他再锦上添花,所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了。

可就这单纯的性子,说实话,白晓梅是没想到他会这么早开窍的。她还在私底下跟建军说过,说他们这个儿子啊,肯定会是几个男孩子中最晚结婚的,结果这才高中毕业就把女朋友带回家来了。啧,这世上有些事啊,可真是说不准……

余瑾跟着谢明煜走到别墅门口,看着他按响了门铃,忽然就有些紧张起来。她赶紧再理了理头发,顺了顺衣裳,又问了谢明煜一遍“我还可以吗”,直到确认一切都很好之后,这才深呼一口气,抬脚往里走去。

“来了!”早在听见门铃响,就跑到落地窗前偷看的谢明桦回头喊道。

白晓梅骂了她一句,女孩子家家的,这么乍乍乎乎的像什么样子?

谢明桦偷偷伸了伸舌头,但还是乖巧地坐回了妈妈身边。

很快,客厅里的众人就听见了门响,然后谢明煜的声音传了过来:“我们回来了!”

余瑾换好鞋,赶紧跟着他向前打招呼。

“爷爷好,大伯好,大伯母好……伯母好……”一个个叫过去,余瑾觉得头都晕了。这可真是一个大家庭,这人也太多了吧!

对此,她除了羡慕还是羡慕,如果她也能有个这么和谐、有爱的大家庭,那该有多幸福啊!

白晓梅从余瑾进门开始,就暗暗观察起她来。见她人长得标致,气质、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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