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章(1 / 2)
邱金叶听见罗怀馨生了个男孩,笑的嘴都合不拢了,还好当初孩子没被拿掉,否则她就没金孙了。
她急急的赶到罗家看她的宝贝金孙,简直爱不释手,她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婴儿。
江采森出生放在育婴室的时候,所有育婴室的护士们都围着他看,集体发出讚叹的声音:「好漂亮的婴儿,接生过这么多的婴儿,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漂亮的婴儿。」
江采森从一出生就註定备受瞩目,原因无他,他真是长的太漂亮了,大大明亮有神的眼睛,深刻线条完美的双眼皮,高挺的鼻子,完美的唇形,深邃精緻的五官,犹如大画师精心一笔一画勾画出来最完美的作品。
重男轻女的邱金叶,急急又亲切的把她和宝贝金孙接回江家。
託儿子的福,罗怀馨这次在江家过的平平静静,连一向给她脸色看的谢秀莉也默默的按兵不动,因为她知道江学淮已在东部的一间大学谋得教职的工作,他们在江家待不久了。
江学淮先到东部的大学报到,接着找房子,准备一切就绪再接妻儿同住。
很巧的他在研究所的同学王承德也应聘了这所大学,成为他的同事。
王承德未婚单身,所以提议和江学淮分租一间房间,这样就可以省房租,又可互相照应。
同窗之谊再加上如果分租一间房间给王承德可以分担一些房租,江学淮很爽快的答应了。
罗怀馨到东部后,知道自己要和一个对自己而言非亲非故又不熟悉的陌生男子同住,心里觉得很不自在。
毕竟同住在一个房子里,低头不见抬头见的,尤其家是让人很放松的地方,可是,时时有外人在,让她觉得很不方便。
对江学淮而言,王承德是他的同学,他们可以一起高谈阔论,又是同事,可以互相帮助,生活上也都是男生,没有不便之处。
可是对罗怀馨而言,王承德是外男,有诸多的不便,例如出门有出门的服装,在家招待客人有招待客人时的服装,而平时只要穿轻松自在的家居服,可是跟外男一起住,在穿着方面就不能很随便。
除此之外,王承德的生活习惯也让罗怀馨很不能适应,大学教授常常时间比较机动,江学淮在家时还好,当江学淮有课时,而偏偏王承德刚好在家时,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这让罗怀馨觉得很不方便。
尤其是江学淮的个性是,一向都是对人掏心掏肺的好,共住在一个房子,江学淮已经结婚,可以享受爱妻为他尽心准备的三餐。
江学淮让罗怀馨做饭时也顺便做王承德的饭菜,他认为罗怀馨反正也要做饭,就顺便做王承德的饭菜。
所谓的升米恩斗米仇,如果你只是偶而给别人一点帮助或恩典,别人就会感恩在心,可是如果太多了,那人不但不感激你,还觉得那是理所当然。
王承恩理所当然的吃用罗怀馨准备的三餐,他认为反正他有支付他那一份的饭菜钱。
可是,他也没想想,罗怀馨是江学淮的妻子,她为江学怀花时间费心力去买菜,仔细耐心的挑买新鲜美味便宜又健康的食材。
买菜回家后还要仔细清洗耐心花时间烹煮,虽然江学淮对人很好,觉得反正自己也要吃就顺便帮单身的王承德一起做。
但买两人分的食材和三人分的食材重量是不一样的,煮饭做菜也是越多越辛苦。
而王承德丝毫没感到有什么,也没觉得别人的老婆煮饭给他吃有什么不对,完全没负担不感激的享用罗怀馨准备的三餐。
罗怀馨又不是他老婆,完全没义务煮饭给他吃,也不是他付钱请的佣人。
江学淮是个宽厚的人,在学校他的职位比较高,是系主任,在排课选课时,他都让王承德先选,王承德也丝毫不客气的先选对他比较有利的课和时数,只顾自己的高收入,根本不会为江学淮考虑,自私之心可见一般。
人经过相处会越来越瞭解对方,知道对方的品格和习性,而王承德是属于越相处就让人越难忍受的人。
罗怀馨生江采森的时候伤了身体,因此需要吃中药调理身体,有一次,罗怀馨煮了调理身体的中药里面还有一隻鸡腿。
她把药膳煮好后,先去楼上帮江采森餵奶,准备等药膳稍微凉一点再吃。
当她把江采森餵好奶,哄睡后,下楼来准备吃调理身体的药膳食,却发现整碗药膳被王承德吃了,还留下碗要她洗。
不问自取谓之贼,难道这么浅显的道理堂堂一个大学教授会不知道吗?
而且他是罗怀馨的谁啊,如果是她老公她当然心甘情愿的好吃好喝的供着。
话说回来,江学淮也不会把她花了大把时间慢慢燉煮,为了调理身体的药膳给吃了。
吃了以后还把碗留给她洗,他是她的谁啊,她为什么要这样伺候他。
有一次,罗怀馨在洗衣服,王承德大喊等一下,然后就把衣服丢进洗衣机,然后拍拍pi股走人。
他是外男,怎么可以把衣服丢进有她的衣物的洗衣机一起洗,而且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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