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[五零] 第33(3 / 4)
给明宛做的事情就不多了。
江平之洗干净手,就把挽起的袖子放下,他从头到尾都不让李明宛干活,还把她当成小孩一样哄着,让她自己出去玩。
李明宛倒是想说什么,可是一看江平之坚定的神情,加上先前的理亏,只好拿着他塞的小零食站在旁边。
等到坐上军用吉普车后,江平之让小肖把车开到镇上,先带李明宛去吃饭。说是镇上,其实物资也贫瘠,也就有每个公社都有的供销社,还有国营的小饭馆,以及邮局之类的,说到底也是荒凉偏僻。
到了小饭馆之后,尽管只有三个人,江平之还是点了五道菜,两荤三素一汤,在这个年代,这个地方,绝对算是大方了。
他招呼小肖多吃一点红烧肉,今天一天,小肖跟着跑不说,还帮忙打扫了卫生,确实辛苦。
后面好像又给了小肖什么,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。江平之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呆了这么多年,还能稳步上升,就算有他爹的原因,如果他自己不争气,也很难做到。所以他的为人处事早就锻炼出来了,压根不用李明宛担心。
李明宛和刚穿书饿狠了的那段时间又不一样,她被胡若弗养的很好,虽然家里也很克制,没有顿顿荤腥,但并不是吃不到肉,如此一来,她养成了和现代一样的习惯,不大爱吃肥肉。
可是这个时代不一样,因为常年吃不到荤腥,闻不到油味,所以更喜欢肥肉。
譬如面前的这盘红烧肉,肥而很腻,每块红烧肉上的瘦肉少的可怜,几乎都是肥肉。这也不是人家饭馆敷衍,相较而言,这估计是最受大众喜爱的部位了。
就在李明宛对着素菜努力嚯嚯的时候,碗里突然夹了一块分好的瘦肉。
她顺着筷子向上望去,骨节分明,极为修长的一双大手,手心上还有常年握枪的老茧,没有李明宛的柔软细腻,但是形状却极为好看。
毫无疑问,是江平之。
他拿着公筷,把红烧肉的瘦肉分开,瘦的放在李明宛碗里,肥的就放在自己碗里。他默默做着这些,也不多说什么,在李明宛看过来的时候,才淡淡的说了句,“快点吃。”
一连分了好几块瘦肉,把盘子里瘦肉最多的几块都给捡出来了才停下。
等到三人吃完饭以后,才上了吉普车,朝江平之驻地附近去。
其实可以住在镇上的招待所,可估计是常年没什么人来,招待所的房间都透着一股霉味,而且灰尘太多,甚至连被褥上都有上一个客人留下来的污渍。
江平之索性决定带李明宛回去,因为探亲的缘故,驻地附近也有招待所,虽然小了点,但是一直都收拾的很干净,关键是安全,李明宛住在里面,江平之也能放心回营地。
所以就又这么开到江平之的驻地去了,好在离得不远,按照车程来算的话,从镇上到江平之的驻地不会超过四十分钟,李明宛下乡的村子还有更近,估计不会超过半小时。
江平之带着明宛去了招待所,又忙上忙下,开证明,进房间收拾行李,装开水。
安顿好一切之后,江平之才准备离开,离开前叮嘱明宛,“其他的知青至少也要明天中午才能到,等吃完了午饭我再送你过去,今天累了一天,你好好休息,明天早上七点我过来送饭。”
李明宛点头,“嗯,好。”
看她今天一整天都非常配合,也知道从北平一路坐火车到这里,没休息过,几乎都是马不停蹄,精神肯定很疲惫,所以江平之笑了笑,凛冽的五官柔和了许多,声音温柔,“早点睡吧。”
等到江平之离开,李明宛才躺在床上,只觉得从头到脚都是累的,骨头仿佛被碾过一样,连跟指头都不愿意动,她才在床上翻滚了一圈,眼皮就重重翕上,睡得很沉。
等到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,天已经亮了,夏天就是这样,不到六点就亮如白昼,可吵醒李明宛的不是耀眼的白光,而是出操的一声声哨响,她用被子蒙住头,又把被子掀下来,呼吸却渐渐平稳,人彻底清醒。
李明宛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,索性躺在床上思考人生。
她已经下乡了,李文畔那的压力应该可以稍减,至于谭康平,她还记得的原书剧情里,他好像也是下乡的,至于在哪里下乡,就不太有印象,但是剧情应该没有偏差。
在谭康平下乡期间,书里的剧情不太涉及到他,无非是期间真正的李招娣被她亲生母亲找到,因为害怕,顶替李招娣身份的继姐想办法提前和谭康平结婚。但是这些都是一笔带过,继姐具体是怎么做的,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。
当时,真正的李招娣的继兄腿已经摔断很久,继父在厂里闹了很久,尽管是意外,厂里也还是帮继兄从临时工转正,还调去了清闲的岗位,在仓库看大门。虽然有工人铁饭碗,可是到底是瘸了腿,家庭条件不好,没什么人愿意嫁给他,也有愿意的,但是自身条件就没那么好。
一来二去,继兄年纪就不小了。
后来李招娣的亲生母亲闹死闹活,述说自己的千般不易,百般委屈,终于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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