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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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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咬住脖颈?”

古书中常有记载,月圆之夜从坟堆里爬出来的老僵尸,就是靠着四处乱咬来拉人入伙,但那只是民间志怪,自己行医多年,还从未见过实打实的病例,难不成潘锦华是因为被张参咬了,所以才变成一模一样的鬼样子?

祝燕隐也意识到了这一点,担忧道:“那潘少主会不会也……咬别人?”

潘仕侯脸色一白,连连摇头:“不会的,理应不会,我一路追着锦华到这里,只见他越来越狂躁失态,却从没见过他咬人。”

“根据当日的状况,他现在应该尚有神志。”江胜临道,“这病症是逐步加深的,只要能在潘少主完全失智前将他找到,就还能有救。”

潘仕侯一听这话,便又想哀求,却被厉随冷言制止:“我会处理,你先去休息吧。”

“是,是,我这回还带了几十个人,也能一起去找。”潘仕侯说完,又赶忙补一句,“绝不会打扰到蓝烟姑娘的行动。”

找自己的亲儿子,还要如此小心翼翼,有这么一个大侄子,也是没谁。

待潘仕侯离开后,祝燕隐端着茶杯,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喝着。

厉随问:“你有话要说?”

祝燕隐:“没有没有。

厉随看着他。

祝燕隐妥协:“有一点点。”

厉随示意他继续。

祝燕隐道:“其实也没什么,就是潘堂主已经够惨了,你又分明是关心他的,下回说话时就别再冷嘲热讽,多点耐心,哄哄长辈。”

厉随却不以为然:“你当他今天说的,十成十都是真?”

祝燕隐:“……不是吗?都这种时候了。”

“自然不是,他了解我,我亦了解他,说话真假掺半,并不影响万仞宫的人出手救他儿子。”厉随道,“至于长辈,我从未将他当成至亲,只因我爹生前与他是好友,所以这么多年来,也就习惯了那一句‘贤侄’。”

祝燕隐还是

没有酒的往事, 听起来有些干瘪。厉随道:“厉家世代经商,我爹在金城奉朝廷之命开采盐铁矿藏,那时是抽课二分, 官买五分, 自卖三分, 算是获利颇丰。现如今的万仞宫,还有地宫下的金矿, 都是那时他发现的。”

盐铁矿是大买卖,与民生军备皆相关,能从朝廷手里揽下这项活的, 都不是一般人。祝燕隐觉得按照这个趋势, 厉家应该养出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才对, 怎么却突然变成人见人怕的江湖大魔头了?

厉随继续道:“在我五岁的时候, 城外一处矿场发生了塌方,当时我爹娘都在地下,待人将他们挖出来时, 我爹已经走了,我娘也命悬一线,神志不清地说着胡话, 没能撑过十天。”

祝燕隐虽知道他的父母早逝,却从没想过是以这种惨烈的方式。厉家一夜之间失去家主, 又经营着让无数人眼红的矿场营生, 往后怕也不得安宁。

“我爹有几个堂表兄弟,他们倒没有不管我,还会记得给一口饭,给一件衣,给几个仆役。不过剩下的绝大多数时间里, 都是在为分家的事吵架。”

再往后,官府派人收走了矿场,转为官营。厉家最值钱的金饽饽没了,那些你争我夺的人也就作鸟兽散,昔日热闹鼎沸的厉府门口,如今灰积了能有三寸厚。潘仕候就是在那时赶来的,他看到厉随病仄仄也没人管,连声叹气,冒雪抱着这五岁的侄儿去看大夫,又做主变卖了厉府所剩无几的家产,说要将孩子带回白头城亲自抚养。

祝燕隐道:“这么一听,倒是幸好有潘堂主在。”

“他不算坏,也不算好。”厉随垂着视线,“当年天蛛堂还未起势,日子也是捉襟见肘,他回到白头城后,所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用变卖厉府的钱建了一座大宅。”

祝燕隐大致理清了这中间的关系。厉府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而潘仕候那时只有收养了厉随,才能名正言顺地拿到这匹瘦死的骆驼,当然了,其中一定也有想替故友照顾儿子的真心,说到底,不过都是既有私心、又有人性的凡夫俗子罢了。

厉随道:“我自幼便性格孤僻,脾气极差,亲戚没谁喜欢我,能名正言顺地丢出去,哪怕要赔上一座大宅也值,反正他们也看不上那点银子。”

祝燕隐心想,那确实,你现在脾气也挺差的。他继续乖巧地问:“所以你就去了天蛛堂?”

厉随点头:“在那里只待了一年,师父就找上天蛛堂,将我带走了。”

“我听说天门子前辈武功深不可测,是天下第一的世外高人。”祝燕隐道,“他怎么会亲自来找你?”

“刚开始时,我还以为是潘仕候想将我送走。后来才知道在我三岁时,师父已经在金城见过我,当时他大喜过望,说我天资过人,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习武奇才。”

但那时厉府好好的,正是繁花似锦大富大贵时,厉氏夫妇怎会舍得将唯一的儿子送走,还一送就是千里之外?天门子纠缠三月也未能达成目的,后来只好留下书信,盼着将来还能有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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