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章(1 / 2)
这真要是被几百人揍的话……
他不死也要残废。
……
与此同时。
后方庭审区。
包括法官在内的,五人合议庭,正在低头翻阅着青岚等业主的答辩书和诉讼材料。
按照规定。
审判案件,需要依法组建合议庭,合议庭人数不少于三人。
由一名法官,也就是审判长,还有两名审判员组成。
而这起案子……
涉及面非常广,因此额外增加了两个陪审员。
合议庭的成员数量,设定为单数,采取的是投票表决,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来审理案件。
要么是三人,要么是五人,要么是七人。
所以现场合议庭的每个成员……
对案子的直观的直观理解,都会影响着最终判决。
“这起案子,有点复杂啊,赔偿金额超过了二十亿,裁决的时候要谨慎点。”
“但我刚才翻阅了一下这些业主的诉讼材料和答辩书,都很合理,没有虚高赔偿,按照道理来说这些诉讼请求都可以准予。”
“三百五十九户人无家可归,的确是有点可怜。”
“不过大家也要考量一下欧阳倩和施工方的责任,其中责任占比怎么算?”
“说的不错,欧阳倩虽然是主使者,但施工方不可能不知道承重墙不能拆除,依旧做出这种犯罪行为,情节恶劣……”
“……”
经过了半个小时的严谨讨论。
合议庭最终对欧阳倩和施工方之间的责任,进行了投票表决。
少数服从多数。
最终确定了欧阳倩负六成责任,施工方负四成责任。
这个责任方面……
其实不好裁定。
他们只能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,来进行归责。
随后。
合议庭再次回到了法庭,重新开庭审理案件。
对众人的民事诉讼要求……
进行了集中询问。
“目前乐府江南小区的房价是五万一平,原告被告双方对此有没有异议?”
“梓州的平均工价是每小时23元,折定在此次事件中,各业主及家庭影响工资收入天数为7天,原告被告双方对此有没有异议?”
“根据国家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……”
在法庭上。
法官对双方统一咨询,问了十几个问题。
主要问题当然是民事赔偿这一边的。
对此。
被告一方的辩护律师,也提出了诸多不同的看法。
要求降低赔偿标准。
比如说,其中大部分人工资水平偏低或者没有工作,误工费不该要的那么高。
乐府江南小区的房价,在市面上起伏波动,近期有下降趋势等等。
经过了三个小时的诉讼辩护。
最后陈述环节结束后。
法官率领全体合议庭起立,宣告道:“梓州第一刑事审判庭,对本次检察院起诉的欧阳倩、张坚毅等人涉嫌拆除承重墙一案,现已审理结束。”
“因本案附带民事诉讼,判决结果将在三日后公布。”
“现公布刑事判决:被告人欧阳倩,为扩大客厅面积,于本月装修时拆除家中承重墙,致使乐府江南小区7栋楼体出现巨大裂缝,成为危楼。”
“其犯罪事实清晰,证据充足,被告人对其行为供认不讳,现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,判处欧阳倩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”
“情节特别严重,且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行政罚款100万元。”
话音刚落。
欧阳倩如丧考妣,彻底失去了全部力气。
而旁听席上。
一直在旁听的楚全,则是默然的站起身。
离开了法庭。
头也没回。
“乐府江南小区的物业相关负责人张坚毅,在本次事件中严重失责,未能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,以挽回损失、保障居民安全。”
“本院认为,物业在事故发生后,并未做出任何应对措施,构成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,情节严重,其犯罪事实清晰,证据充足。”
“现依法判处张坚毅犯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”
被告席上。
张坚毅满脸不服,疯狂摇头。
根本不肯接受这个判决。
“秋名装修公司麾下建筑施工队,在装修过程中,知法犯法,违规拆除承重墙,导致了严重后果。”
“犯罪事实清晰,证据充足,违反了重大安全事故罪。”
“现判处其相关负责人……”
一个又一个刑事判决结果,新鲜出炉。
该进去的,一个都没漏。
原告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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