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1章(1 / 2)
秦牧回到家中,吃过晚饭。
发觉自己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更新视频了。
直接钻进书房。
打算将白天开庭审理的案子,制作成了视频。
面对镜头。
他露出了自认为和善的笑容:“大家好久不见。”
“up这段时间有点忙,视频更新拖了一段时间,先说声抱歉。”
简单开场后。
他便开始讲述和程楚潇相关的这起案子。
“相信大家在平时生活中,经常能看到小区内、街道旁遛狗不牵绳的人。”
这种情况屡见不鲜。
养狗的人出门……
都是嫌麻烦,直接没拴狗绳。
但对周围的人,却造成了极大的潜在威胁。
成年人还好。
若是老人和小孩遇到这种狗……
难免受到惊吓。
即便是他,在山水花园小区也遇到了几次。
好在……
他上前理论诉说,邻居们都很理解,当场就把绳子给栓起来了。
可他遇到的程楚潇……
却是无比蛮横,毫不讲理。
在他讲述完《动物防疫法》的相关规定后,依旧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。
坚称她家的狗和别的狗不一样,绝对不会咬人。
“在这个事件里,我们院的老人将狗打死,的确对对方的财产造成了侵害和损失,但……”
再接着。
他将这个事情深入剖析,从法律层面拆分了一遍。
民事侵权的判定……
主要遵循三个原则,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,过错推定原则,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。
过错责任,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。
而过错责任原则,则指的是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,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。
通常来说。
过错判定越多,侵权责任越大,赔偿越多。
而过错推定原则……
也称过失推定,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依据法律规定,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,如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这项原则适用于之前提及过的高度盖然性。
即我方发生损害,虽无证据,但凭借推定,可以证明是对方过错引发的,对方应当承担责任。
除非对方能证明此事和对方无关。
比如说司法实践中著名的案例……
汽车在地下车库无故自燃。
监控显示,车主和他人没有干涉汽车的行为,便可以将责任推定为汽车的生产厂商,由厂商进行赔偿。
这就是高度盖然性的运用。
第三个原则……
则是无过错原则。
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,不论该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,如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,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即在公共场所,或者某机构的场所里发生了意外,摔断了腿。
即使该行为是个人走路摔倒,该场所也需要承担责任。
因为……
场所需要承担保障他人身体安全的责任和义务。
而在本次老张打死了狗的事件里。
第二个过错推定原则显然不适用。
第三个无过错原则……
同样不适用。
因为老张没有保障对方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。
而且。
程楚潇存在不法行为,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。
按照《民法典》规定,引起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不法行为的实施而导致的,且存在因果关系,则不构成侵权。
老张适用的原则……
正是第一项,即过错责任原则。
他无过错,即无需赔偿。
讲完这三个民事侵权判定原则之后……
秦牧继续看向镜头,笑着说道:“可我在讲完法条之后,对方依旧不依不饶,撒泼打诨,还主动报警,最后……因为寻衅滋事被警方带走了。”
因为这事。
程楚潇被处以了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。
而他……
自然不会轻易罢休,主动要求对方赔偿对老张的侵权损害。
按照民事判定原则。
老张受到了惊吓,是对方引起的。
对方存在不法行为,不受法律保护,且造成了损害,应当承担全部责任。
而在法庭上……
对方两个律师的手段,同样让他惊为天人。
“对方律师在开庭前,贿赂我方证人,要求证人反水,好在我方证人刚正不阿,直接当庭……”
最后。
这场庭审成了一场闹剧。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