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兔眼迷离 第141节(3 / 4)
动。一切徒劳无功,她却像是在做什么有趣的事儿,乐此不疲,欲罢不能。
好像每扯一下,那力气便能累积,她迟早能将这个人扯到院子外去。其背上伤口就随着这拉扯一阵一阵的往外冒血,转眼前胸也染成一片绛红,半个身子掉在了染缸里一般。
像,像丁一。
薛凌好久都没想起过丁一了,此人不比鲁文安年长,按年岁,她该正正经经的喊一声丁大哥。只这种娇声软语,断然不可能出自平城的小少爷之口。既无同辈相惜之谊,有无老幼怜爱之情,薛凌自是说不得与丁一有多亲近。
在丁一之前,她没有杀过人,起码是没有真切的去确认一个人死在自己手底下。路上霍家的狗围追堵截,刀剑无眼,不问生死存亡,不管姓甚名谁。回忆起来,还小有懊恼,万一她是一条命也没取到呢,实在是亏的慌。
在平城时,她是能从杀戮里寻得一丝快感的。原上有一种称为胡牛的动物,少见的很,偶尔出现,她能兴奋个三天三夜。牛比其他动物都大,皮子贵,肉还好吃。但要在牛群里猎一只并不易,这畜生的角十分锋利,毛发比牦牛还长些,弓弩难以穿透皮肉。围成一圈时,人根本不敢近身。
旁人多不乐意随着她折腾,唯有鲁文安陪着。两人追着牛群走,再想尽办法引诱一只让其落单,才有可能切成块带回城。每每得手,那种畅快比抓个兔子黄羊要大上几倍。
闲的慌了,她会想,杀个人该不过如此。等哪天胡狗瞎了眼,攻上城来,没准比杀牛还要畅快些。
哪知道,杀个人这么难。
可又确实不过如此,她手起剑落,拂了一下眼皮的功夫,丁一就死的透透的。死之前,也是含焉这般口齿不清的咕哝着喊。
“小少爷,你快走。”
薛凌瞟了一眼含焉,将目光移到申屠易脸上。她想此人刚才从背后偷袭,现在又抓着个无辜之人在手里,不知是跟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。停手处,该是歇斯底里,目眦欲裂,摆出一副要吃人的架势。
没有,都没有。
申屠易站在那,目光朗朗,神色凛然。大概是见薛凌没能拿到兵刃,而有些胜券在握,脸上萧索不显颓废,反成疏狂之态,居然有点义薄云天的气势。
两人对峙片刻,申屠易道:“伤不要命,但人是会流血而死的”。他坦坦荡荡的笑了一下,不等薛凌作答,字正腔圆的补了一句。
“跟你爹一样。”
话音未落,薛凌就飞了出去,用的却不是右手平意,而是左手只对着申屠易脸,凭空想取一双眼珠子下来。她想讨鲁文安欢心的时候,没少折腾自己左手,虽没兵刃,倒也用的顺畅。
只她从来没试过这么恶毒的招数,也没想过要尝试用自己手去撕开一妥血肉,好在她断定此举并不会成功。等申屠易提刀来一挡,薛凌便撤了招式,借着后仰避开的功夫,平意已经到了含焉脖子上。
和当年一模一样。
依着对申屠易的招式判断,她横过去之后,上挽剑花就能架住申屠易的刀,并不会伤了自己。鲁伯伯当年说的好啊,守不过熟能生巧,攻不过剑走偏锋。她能一招得手,不过就是申屠易完全没想过要护着含焉。
这个偏锋,走的好。
而申屠易不知是多熟才能生的这般巧。虽是吃了剑短的亏,然京中江玉枫都不能与她打成平手,申屠易却两次都能略占上风,那句“闲下来就会回忆当天情况,绝对不会认错”果然不是虚言。
可惜的是好也罢,巧也罢,终不是事事就能恰如其分。平意都到了跟前,申屠易也大力蹬了一脚,含焉吃痛,仍是闭着眼死死拖着不放手。她不放手,薛凌就慢了半拍。薛凌一慢,申屠易刀已经挑下来挡住平意,又转刃横劈过来,取薛凌腹部。
躬身即能化解,薛凌却一个后跃,退了三四尺。想是见两人停了动静,含焉强撑着抬起头,还是那句:“薛小姐,你快走……”。比之那会,她声音更加无力,肉眼可见的撑不住。
申屠易盯着薛凌眼都不眨,抖了抖腿,道:“她不走,你没死,她舍不得走”。说着刀就垂到了地面。
你想让她走,自己早些撞上去甚好。
天地对死亡的定义是唯一的,是生命消散在三界五行中,再也不复存在,但人将死亡延伸成五花八门。她要杀了含焉免生为难,和含焉心甘情愿自尽免得自己为难是天差地别的两件事,虽然结局是一样的。
这个道理,听来荒唐,可她懂,申屠易也懂,全天下都懂。所以即使刚刚申屠易是救了含焉,可薛凌仍然拿不准他会不会看着含焉撞上去。他的话除了引诱含焉在薛凌面前自尽,嘲讽的意味也再明显不过。你倒是想让人走,却不知人想让你死了干脆。
丁一满脸血污的样子在脑子里还没褪却,其实薛凌并不是格外纠结于他。她想的是鲁文安,她的鲁伯伯。该是她的鲁伯伯动手的,让丁一走的痛快些这种事,她能想的到,她的鲁伯伯该不能忽略,她的鲁伯伯从来就不会让自家的崽子做这种事。
而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