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1346节(3 / 3)
继续领先!
太让所有人期待了。
杉本也是这么想的,可没想到荆小强带着须藤纱希走进他的办公室后,给了他个巨大的惊喜:
“这件播放器本身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由此锁定全世界对嗦尼唱片,我的演艺唱片公司版权持续收费,这才是大生意……”
第1416章、走,到电子厂打工
嗦尼肯定一直都在研发各种可能性的音乐播放器。
数字播放器也有各种技术储备。
但八九十年代的问题是,方向太多反而等于没有方向。
譬如在录像带上嗦尼就是选错了制式,导致后来在家用录像机上输得一塌糊涂,才病急乱投医的去收购哥伦比亚影业。
所以这样一台看似小巧的音乐播放器,从立项到完成,意味着一个个双项甚至多项选择题,其中一个选错,最后都会被市场教做人。
这其实也是焦盆厂商这个年代三天两头出新款,量产都很小的原因之一,试探市场反应,不敢随便押宝。
荆小强现在提出来的完整方案堪称瞌睡遇枕头,全世界各大厂商可能都没嗦尼更有实现能力。
堪称应用电子的巅峰。
所以要做出这个比vaio难度小很多的音乐播放器,不过就是两三周的时间问题。
剩下就是如何策划销售,争取以千万级的销量占据全世界市场……
哇哈哈!
想想都开心。
可杉本也没想到荆小强居然瞄着的是音乐版权。
音乐版权的收益有多大呢,二十年后杰伦哥的唱片在华人区大卖,他自己整年躺平啥新作都没,也能岁入上亿就不用说了。
有个小伙伴曾经帮他写过五首歌,延续十几年,每年也能拿几十过百万养家糊口。
这就是一旦互联网化全球收钱的威力。
而一台普通音乐播放器卖多少钱?
苹果的ipod初代,敢卖399美元已经是很不要脸的割韭菜、杀信仰了。
可那时候的硬盘存储器、液晶面板成本就是贵啊。
上千万台销售,刨掉生产成本、营销成本能有多少纯利?
能跟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的音乐版权销售比吗?
而且现在全球最大的音乐版权所有人,估计前三位就是嗦尼、荆小强、米高。
嗦尼当初收购哥伦比亚唱片、哥伦比亚影业的思路,都是盯着这两家花旗老牌企业的歌曲、电影版权库。
后来又在花旗、亚洲、欧洲大量扶持歌手,购买版权,很多港台歌手都是他们的版权约。
属于老牌的音乐版权大地主。
如果没有荆小强,米高的版权也大多在嗦尼唱片。
而关于他的那场炼铜丑闻诉讼闹剧根源,据说就是因为他最巅峰时候随手收购了一个巨大的音乐版权包,其中包含了类似披头士这种顶级天团的诸多版权。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