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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喜欢她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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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颗又一颗,滚烫地滴落在他的手心,也不断顺着皮肤、顺着血脉烫进他的心脏深处。

毫无疑问,他对她有好感,甚至可以明确地说喜欢她。

喜欢她,可以和她一起逛街,一起吃饭,一起生活。

喜欢她,可以和她牵手,亲吻,甚至允许她占有自己。

喜欢她……

但是自己还做不到,身为一个Alpha,却要去承担生儿育女的责任。

到底是自己的身体,身体的异样他早有察觉,但被自己有意识地忽略了。

喜欢她,但并不代表,能够喜欢到为她生孩子。

两杯红酒,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,但里面的小东西开始跟自己的暴行抗议,甚至下身出血的时候,他第一反应不是愧疚,居然是解脱。

是的,自己就是一个胆小鬼,无法接受以Alpha的身份去孕育另一半,哪怕现在他很喜欢她。

这时候反而羡慕纪清文了,他的喜欢大胆而热烈,苏姜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看似冷情,反倒被他吃得死死的。

怎么样的喜欢能够让自己心甘情愿地为另一个人生孩子呢?

纪清文说,爱。

是爱,能够让你愿意放开一切;是爱,能够让你愿意付出自己的所有;也是爱,让你想要得到那个人更多的关注。

为苏旭怀这一个算什么,老子能给他组一个篮球队!

他亲眼看到他们二人的不易,一直是纪清文在追,而苏旭在避开。

与他和苏姜两人截然相反,好像一直都是苏姜在主动。

但这一切都没有过多地动摇商陆的想法。

孩子安然无恙,但见了红,总是要好好休息调养。它已经在自己的肚子里安家落户,而自己却对他不是十分欢迎。

直到那人推门而入。

敲门的时候,商陆就知道她回来了,只有她,每次在进门前会礼貌地敲两下,即使是房间门。为此他还问过她,苏姜只是俏皮地眨了眨眼,笑道:“万一你在干坏事呢?”

瞧,自己记性还真不错啊,关于她的这么多事情都记得。

十八九度的天,谁会穿羽绒服啊,从机场一路过来,她不得给那么多人笑话呀。

女孩子就是爱哭,泪水多,这么烫,别把我手心烫坏了。

要是肚子里这个到时也这么爱哭可怎么办啊?

就……这样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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